爱迪特(秦皇岛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,旨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,增进他们对公司的了解,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,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。制度强调了合规性、平等性、主动性、诚实守信和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,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,包括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沟通、树立尊重投资者的管理理念、建立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、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。
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,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,负责日常事务。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信息披露工作。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组织工作、研究制定规则、培训指导、信息沟通、定期报告、会议筹备、来访接待、公共关系、媒体合作、网络信息平台建设、危机处理、与其他公司和机构的合作、投资者投诉处理、保障投资者权利、统计分析投资者情况等。
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特定对象、内容、沟通方式,以及与投资者沟通的规则和要求,如避免在特定时期接受现场调研、不在非公开场合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、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等。此外,制度还涉及投资者说明会、现金分红说明、重大事项说明、与特定对象交流的记录保存、与调研机构和个人的沟通要求、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的规定、信息泄露的处理、再融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公平性、股东会信息的披露、与特定对象交流的信息泄漏报告、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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